省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各市(地)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25号)要求,我省拟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基本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各市(地)农业农村局、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根据人选基本条件择优推荐。
二、省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各市(地)农业农村局需联系本辖区内农业科研院校及企业进行组织推荐,每个市(地)推荐名额1名。
三、拟推荐申报人须在工作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条件、拟推荐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科研业绩等。公示无异议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四、各单位请于2021年8月27日前,将单位推荐函及《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同时将《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和《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汇总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公示相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五、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 系 人:王佳奇 满莉
联系电话:0451-82675086 82675087
电子邮箱:82624907@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4-1号(原畜牧兽医局)
附件:1.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书
2.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人汇总一览表
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21〕25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3日
附件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